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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侵犯商标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假冒商标的犯罪客观方面具体有什么特点?

发布网站:转载     发布日期: 2020-08-06 09:28:49     

侵犯了商标权构成商标罪的,将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如何认定商标罪呢?看看维权诉讼小编整理的4中构成要件。

1、侵犯商标罪的犯罪客体。这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受刑法保护的一定社会关系,即国家的商标管理活动和商标专用权主体的商标权。具体地说,这种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如果侵害的客体不是国家的商标管理活动和商标专用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而是刑法所保护的其他社会关系,则不构成侵犯商标罪,而构成其他某种犯罪。

2、侵犯商标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这是指违反行为人商标管理法规,侵害他人注册商标的积极行为。假冒商标的犯罪客观方面具体有如下特点:

(1)侵犯商标罪是一种以作为的方式所进行的犯罪。商标专用权的义务主体所负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只要义务主体不实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积极行为,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反之就违反了自己的义务,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2)犯罪者违反的法规必须是商标管理法规。如果违反的法规不是商标管理法规,而是其他方面的管理法规,也构不成侵犯商标罪,只能以其他犯罪论处。

(3)侵犯的商标必须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侵犯的商标如果是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或者是以未注册商标冒充的注册商使用,都不能构成侵犯商标罪。

3、侵犯商标罪的犯罪主体。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即刑事责任的承担者。我国刑法已经规定法人和公民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法人犯罪的,处以罚金,对于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和罚金。

4、侵犯商标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这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和对此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即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称为故意犯罪。

凡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或者虽已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称为过失犯罪。假冒商标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过失只能构成商标侵权,而不能构成假冒商标罪。

本文标签: 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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